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董*:
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于2021年1月21日收悉。
經查,您所申請公開的城區及下轄行政區域最新的“基準地價”及“基準地價修正體系”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您可向銅川市自然資源局咨詢申請。
如認為本告知書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可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印臺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新區審判庭提起行政訴訟。
銅川市自然資源局印臺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