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解讀人解讀:《銅川市印臺區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房出租實施方案》
印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郭明哲
一、起草背景
為了支持個體經濟發展,提振生產經營信心,促進區域經濟平穩運行,盡快盤活閑置商業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我區于2022年3月1日印發《銅川市印臺區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房出租實施方案》,完善了我區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用房的管理體制,對提升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
二、實施依據。
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我省結合實際,于2021年12月23日印發《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按照《陜西省租賃型保障房資產管理辦法(試行)》(陜建發〔2014〕415號)、《銅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業用房處置程序的通知》(銅住建發〔2014〕423號)、《銅川市租賃型保障房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銅住建發〔2016〕12號)、《關于加強租賃型保障房建設和后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銅住建發〔2016〕8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銅川市印臺區公租房資產盤活工作方案》(銅印政辦發〔2020〕21號)文件要求,區住建局牽頭起草了《銅川市印臺區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房出租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以區政府名義印發。
三、實施原則
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房公開租賃專項工作,由區住建局牽頭,區司法局、區財政局配合,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次擬出租用房包括濟陽新城二期、鑫光小區公租房、建興佳苑等,待出租用房包括濟陽新城一期、紅土公租房4、5、6、7、號樓、廣陽公租房等。本次商業房出租由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租,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召開租賃競價會,在出租會現場,根據符合條件的竟租者人數采取公開競價或協議確定承租人。簽訂商業用房租賃合同的租期為3年,首次出租享受第一年租金減免及每平方米下調10%的優惠政策,三年的租金一次性確定,按年分期繳納租金,第一年繳納的租金為兩年租金。3年后承租人沒有任何違約情況且愿意按照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確定的合同條款履約的,可以繼續簽訂《印臺區保障房小區配建商業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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