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TCSYTQ-2022-002331 | 主題分類: | 區政府文件 |
發文機構: | 印臺區人民政府 | 發文文號: | 銅印政發〔2022〕10號 |
發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發布日期: | 2022-07-15 17:24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發布機構: | 印臺區人民政府 |
索引號: | TCSYTQ-2022-002331 |
主題分類: | 區政府文件 |
發文機構: | 印臺區人民政府 |
發文文號: | 銅印政發〔2022〕10號 |
發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發布日期: | 2022-07-15 17:24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發布機構: | 印臺區人民政府 |
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管委會,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省、市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市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的有關要求,確保全區經濟發展穩步增長,現將《銅川市印臺區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銅川市印臺區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
一、財政政策
1.加大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繼續實行已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國家對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采取財政先行墊付資金辦法,強化退稅資金保障,提高退稅時效。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2.減免“六稅兩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稅費,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3.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4.延續階段性社保費緩繳政策。對餐飲、零售、旅游、運輸等特困行業,2022年4-6月實施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5.實施社保繳費靈活暫緩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暫緩至2023年底前補繳。(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養老經辦中心、各鎮、各街道負責)
6.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確保6月底前中央預算內資金支付率達到70%以上。(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街道負責)
7.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加快已發行債券資金支出進度,強化調度通報和督導督查,力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落實國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范圍政策,持續加強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儲備項目個數和總投資不低于上年度申報總數的150%。(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教科體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旅局、區果業發展中心、順金園區管委會、周陵園區管委會負責)
8.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工程門檻,將預留采購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9.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職業中介機構向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民工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且簽訂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就業協議)的,按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中小微企業年內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并有繳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記錄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二、金融政策
10.落實助企紓困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受困主體,通過提供中長期貸款、展期、續貸等支持方式,自主協商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區金融辦負責)
11.降低融資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2022年6-12月新增單戶擔保額5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擔保費率由1%降至0.5%。(區財政局、區金融辦負責)
12.擴大融資擔保。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時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并給予擔保額度、期限、費率等政策傾斜。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池作用,對符合條件的應補盡補。(區金融辦、區財政局負責)
13.擴大貸款貼息。落實對初創型小微企業2022年度新增信用貸款,符合貼息條件的,按照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單戶享受最高貼息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區金融辦、區財政局負責)
14.加大對重大項目、重點行業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交通、水利、制造業、能源、物流、旅游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長期資金投入,對商貿、餐飲、文旅、交通運輸、制造業等行業“白名單”企業加強融資支持。(區金融辦、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經貿局、區發改局、區文旅局、區煤炭局負責)
三、擴投資促消費政策
15.狠抓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謀劃。積極謀劃儲備一批水利、交通、能源、生態治理、城市更新及民生領域重大項目,對當年能夠開工建設的項目給予一定前期費補助。(區發改局、區財政局等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負責)
16.加快重點項目建設。對列入2022年區級重點項目,6-8月新開工的社會投資產業類項目,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6-8月新開工的社會投資產業類項目,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貼。(區發改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17.優化投資結構。對本年度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及以上的企業技改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18.優化供地機制。將工業用地出讓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下限降至20%,允許分期繳付土地出讓價款。對工業項目供地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彈性政策。(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
19.簡化審批程序。開通項目“綠色審批通道”,重點項目實行即來即辦,企業投資備案項目實行即報即辦。簡化審批流程,實行“點對點”跟進、幫辦代辦、并聯審批、豁免服務,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0.5個工作日。(區發改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20.鼓勵平臺經濟。落實好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具體措施,對策劃組織各類優質農產品線上促銷活動的單位,線上交易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對年內線上交易額達到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一次性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補助。(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21.推動夜間經濟。允許具備條件的步行街在夜間規定時間段外擺經營;允許在具備條件的空閑場地設立夜市攤點;適當延長夜間戶外營業時間。嚴禁使用高音喇叭音響進行宣傳叫賣、噪音擾民等行為;對于餐飲燒烤類夜市攤點,要使用清潔能源和環保爐具,嚴格遵守油煙排放相關規定。(區住建局、區提升辦、區經貿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22.開展促進消費活動。發放60萬元零售、住宿、餐飲綜合消費券。(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23.加快商貿企業培育。對2022年6-9月新增入統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含法人單位和大個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24.提振外貿信心。發揮出口信用保險跨周期調節作用,對實際發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保費予以全額補助。對受國際不利因素影響,導致訂單延期、合同違約造成損失,但能采取有效運營措施的企業,進出口額達到50萬、100萬、500萬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助。(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25.加快旅游業恢復。對印臺區內旅行社、分社組織市外團隊游客(單團游客不少于10人),游覽印臺區內1個及以上收費A級景區(包含有收費項目的景區),并在印臺區內星級酒店、等級民宿至少住宿1晚及以上,按組織游客量給予旅行社獎勵,年組織游客200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次10元標準給予獎勵,單個旅行社年度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乘坐“復興號”來銅游客,憑火車票享受景區門票半價優惠。(區文旅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四、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
26.保障糧食安全。加快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兌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完善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落實國家2022年小麥等最低收購價政策,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區農業農村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27.穩定生豬生產。對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信息平臺備案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憑動物檢疫合格證享受每頭40元一次性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28.釋放原煤產能。支持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滿負荷組織生產,保障迎峰度夏電力電煤供應安全。(區煤炭局負責)
29.能源項目建設。加快推進跨區域煤炭資源整合產能核增項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和風力發電項目建設。(區煤炭局、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五、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
30.支持“個轉企”發展。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在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過程中,免于登報公示,個體工商戶注銷和企業設立登記實現同步辦理。對原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權等權益實施保護,支持順利轉移至轉型企業名下。
(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31.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3個月免收租金、3個月租金減半。(區財政局、區經貿局、區發改局、順金園區管委會、周陵園區管委會等相關單位負責)
32.支持企業提產增效。對上半年產值扭負轉正且同比增長5%和1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33.支持工業品擴銷。對規上非能源工業企業開展線上線下促銷活動,實現銷售額200萬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萬元。鼓勵協作配套,凡首次與市內、省內產業鏈鏈主企業或大企業集團形成配套合作且年內產品配套額超過2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區內項目建設單位凡全年采購使用地產品同比凈增300萬元及以上的,按總采購額的1%給予使用單位獎勵,最高10萬元。(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34.支持企業提質升級。對當年成功創建省級“專精特新”、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兩化”融合貫標示范、綠色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獎補8萬元。對今年9月底前建成投產的新增產能項目,優先推薦享受省、市級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區經貿局、區財政局負責)
35.狠抓產業鏈招商。圍繞重點產業鏈謀劃項目,經資質單位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且簽約落地實施的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給予謀劃單位10萬元前期費補助;經資質單位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且簽約落地實施的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給予謀劃單位20萬元前期費補助。
凡鏈主企業引進產業鏈上下游配套項目,當年簽約落地的,按實際投資額(不包括地款、前期手續辦理費用)的1%給予鏈主企業獎勵,并按照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落地企業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區對外經濟合作中心、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教科體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金融辦、區果業發展中心、順金園區管委會、周陵園區管委會負責)
36.支持貨運物流業發展。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貨車,推廣“點對點”運輸、不見面交接、綠色通道等做法,全力保障交通網絡暢通。(區交通運輸局負責)
37.鼓勵外商投資。對外商投資企業項目,間接投資100萬美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人民幣5萬元;直接投資100萬美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人民幣10萬元。(區對外經濟合作中心、區發改局、區財政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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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支持創業促就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個人創業貸款、合伙創業貸款額度上限分別提高至20萬元、100萬元;加大對疫情沖擊較大的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額度由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超出300萬元貸款額度的貼息資金由市、區財政按照1:1的比例分擔。(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39.扶持殘疾人創業就業。對殘疾人創業成立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5000元補貼。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及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區殘聯、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40.兜牢社會民生底線。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政策,將特困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擴大至18周歲。(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41.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進一步全面壓實“四方責任”,落實落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區衛健局、區經貿局、區發改局、各鎮、各街道負責)
42.筑牢安全發展底線。做好迎峰度夏、有序用電工作預案,堅決避免出現拉閘限電和大面積停電。深入開展建筑、交通、能源、礦山、防汛、?;返阮I域安全檢查,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區煤炭局、區發改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等區級部門,各鎮、各街道負責)
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強化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全力推動各項穩經濟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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