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起步之年。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以《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施行為契機,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著力依法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管理措施,著力破解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應用各方面制約,著力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實現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排名爭先進位,助推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努力建設現代產業示范區、幸福美麗印臺貢獻誠信力量。
一、全面提升信用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水平
(一)開展信用法規宣傳教育。以《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等為重點,組織全區信用管理人員開展信用法規、政策制度專項培訓,切實提高各信用從業人員依法執法能力。將《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內容,開展信用法規宣講“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活動,大力營造信用管理者依法、從業服務者懂法、社會參與者守法的信用法治環境。(各鎮、街道,各管委會,區司法局、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二)健全信用建設制度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制度,認真執行各行業領域信用建設制度。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確定“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實施細則、公共信用信息和涉企相關信息共享、信用信息核查規范等制度,持續落實信用修復線上辦理工作機制。健全信用數據管理機制,加強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各有關部門,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二、深入推進信用數據歸集共享和應用
(三)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提質增量專項行動。深入落實《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推動落實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提質增量專項行動方案,嚴格按照“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要求,推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歸集與公示,確保合規率、及時率均達到“100%”。推動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等公共信用信息統一標準歸集、統一平臺公示,實現公共信用信息總量大幅提升。(各有關部門,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四)開展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專項行動。認真落實《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及相關具體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信用主體權益前提下,以破解政銀企信息不對稱、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為出發點,發揮政府在組織協調、信息整合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協調機制,推動多種方式歸集共享納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各類涉企信用信息。(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經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金融辦、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區信用聯社等負責)
三、深化信用建設賦能高質量全面轉型發展
(五)深入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持續推動《銅川市印臺區“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各項任務落實,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不斷健全守法誠信的市場基礎制度,助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持續開展政府機構失信、電子商務領域失信、涉金融領域失信、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征信修復”亂象等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以信用名義開展的虛假宣傳、招搖撞騙和違法違規社會活動,大力維護良好社會信用環境。(各鎮、街道,各管委會,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區信用聯社等負責)
(六)充分發揮信用承諾制作用。持續落實“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和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任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制定使用內容規范、方便好用的信用承諾書樣式,做好信用承諾和履約踐諾信息歸集公示,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承諾履約情況進行核查并納入信用記錄,形成閉環監管機制,提升信用監管綜合效能。鼓勵自律型承諾應用,支持各行業協會制定符合行業特點的信用承諾書,將會員單位自律承諾通過信用中國(陜西銅川)網站向社會公開。支持各市場主體在創建活動和評先評優中主動公開信用承諾。(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七)不斷提高信用新型監管水平。深入學習理解黨中央、國務院提出“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要求,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動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住房公積金等領域,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依據信用評價結果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醫保局、區統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負責)
(八)提高信用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構建政府與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機構協同聯動工作格局,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力度,不斷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不定期開展涉企財稅、金融等知識主題沙龍,強化信用融資推介宣傳,拓寬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服務渠道。持續引導開展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重塑信譽,逐步推出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報告等一批公益性信用服務。(區金融辦、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九)探索信用建設助推鄉村振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確定“深入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要求,圍繞“三農”,立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制定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完善以區縣為單位的防返貧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建立以農戶為基本單元的農村信用評價機制,服務鄉村發展、建設、治理等重點工作。開展信用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示范村創建。引導金融機構根據農戶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信貸服務。探索完善農戶信用重建機制,擴大信用重建覆蓋面。(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等負責)
四、促進信用建設試點示范創建擴面增量
(十)推進普惠型信用建設示范創建。持續推進誠信經營示范街區、示范門店建設,開展信用示范鄉鎮(街道)、信用示范村(社區)等創建活動,打造一批“信用+”應用場景,發揮信用示范引領作用,提升廣大市民對信用建設的獲得感。(各鎮、街道,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落實機制
(十一)健全信用建設督導考評機制。按照《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確定“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要求,制定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督導考評辦法,以年度工作要點部署任務落實情況為主,結合階段性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每年開展一次年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績效評估,并通報工作情況。(區信用管理服務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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