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街道黨委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宣傳和執行國家法令、法規;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轄區內順利實施。
2、負責街道村、社區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工作。討論決定本街道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會服務、社會治安與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地區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工作。
3、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
4、負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居民素質,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負責街道辦事處和武裝、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工作,協調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關系,并支持其行使職權。
6、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
1、強化公共服務。負責轄區綜合事務管理,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監察等行政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防災減災、社會救助、擁軍優屬、殯葬、老齡、婦幼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配合搞好轄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就業、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居民醫保、職工醫保等社會保障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協調與駐地各有關方面的社會事務。
2、加強社會管理。加強平安建設宣傳、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做好群眾來信來訪處置、民族宗教、社區矯正等工作,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協助做好轄區應急、防汛、防震、搶險、人防、房管及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等工作。協助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優化發展環境。配合搞好轄區產業規劃制定、為招商引資、產業結構調整等提供良好服務。配合搞好轄區勞動監察、文化市場監管等有關工作。參與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設、社區規劃等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文明單位等活動,提供轄區有關統計數據。
4、加強社區組織建設。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指導社區自治組織工作,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建設。指導監督物業管理服務站、社區居委會履行職責,提高管理服務能力。引導社會力量共建和諧社區。
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