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政府
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按照銅川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銅司函〔2020〕29號)要求,對全區2020年8月24日前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已廢止或失效的文件除外)。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見附件)。
二、行政規范性文件載明有效期的,自有效期截止之日自行失效。
三、根據《陜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銅川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為5年。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于2015年8月24日前制定實施的規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規定、技術規范和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外,原則上一律廢止;確需繼續使用的,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發布。
附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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