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印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4月份食品藥品類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來源:區市場監管局
發布時間:2022-04-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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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銅印市監處字〔2022〕7號 |
案件名稱 |
銅川市印臺區紅土鎮龐家河村衛生室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定期檢查記錄案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自然人姓名 |
張國鵬(銅川市印臺區紅土鎮龐家河村衛生室)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執業許可證登記號:92610203MA6TUEAT7D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張國鵬 |
主要違法事實 |
該衛生室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定期檢查記錄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依據《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罰款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動履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銅川市印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4月12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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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郝思源
信息審核:張利平
標題:銅川市印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4月份食品藥品類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正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銅印市監處字〔2022〕7號 |
案件名稱 |
銅川市印臺區紅土鎮龐家河村衛生室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定期檢查記錄案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自然人姓名 |
張國鵬(銅川市印臺區紅土鎮龐家河村衛生室)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執業許可證登記號:92610203MA6TUEAT7D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張國鵬 |
主要違法事實 |
該衛生室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定期檢查記錄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依據《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罰款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動履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銅川市印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4月12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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