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號)第十六條規定,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3號)第十九條規定,根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研究,決定注銷下列同志的《醫師執業證書》,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如果有異議,請在2021年12月28日前與印臺區衛健局醫政股聯系,聯系電話:0919-4181359。
特此公告
銅川市印臺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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